簡介
為協助中小企業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特約醫護或相關人員辦理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並減輕經費負擔,勞動部職安署補助其僱用或特約相關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
申請條件
- 具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且為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
- 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199人以下者 (每年申請資格審查當月之前一個月勞工保險投保人數) ,且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99人以下者。
申請文件
採線上申請,並上傳下列文件資料電子檔:
- 資格審查申請表。
- 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營業項目需可見其行業別)。
- 勞工保險投保人數證明。
- 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之繳費證明書。
- 撥款帳戶之存摺封面。
給付標準及期限
- 特約:事業單位委託特約機構指派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補助每次臨場服務費用80% (事業單位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199人以下者),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
- 僱用:事業單位得僱用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每月補助該人力勞工保險投保薪資1/3。(事業單位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50至199人者),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0萬元。
諮詢窗口
- 諮詢專線:06-3135151,分機11~21
- 職業安全衛生署專線:02-89956666,分機8214、8319。
- 線上申請相關操作問題,請洽客服電話:02-23611999,分機444/客服信箱:osmpexbm@osha.gov.tw。
注意事項
特約或僱用方式之補助,事業單位單次僅限擇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