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鼓勵雇主指派所僱用之年滿64歲中高齡者勞工參訓,本署提供其訓練課程費用補助,以支持中高齡者勞工退休再就業。
申請條件
- 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
- 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政黨)。
- 私立學校。
申請流程
【受理申請】
- 當年度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間,向雇主所在地之分署申請下一年度計畫。
【申請流程】
- 事業單位申請本計畫,應於補助企業辦理訓練資訊系統 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完成上傳程序。
- 事業單位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雇主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 申請書。
- 訓練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
- 雇主合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 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用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 最近一期繳納之營業稅證明或無欠稅證明影本。
給付標準及期限
【補助原則】
- 補助原則,以雇主指派所僱用年滿64歲中高齡者參加退休後再就業準備之職業訓練。
- 補助課程範圍,以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為限。
【補助項目】
- 訓練課程費用之70%補助。
- 最高補助以新臺幣50萬元為限。
諮詢窗口
- 客服專線:0800-777-888 (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8:30)。
- 本署所屬分署: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393。
- 桃竹苗分署:03-48555368,分機1922、1929~1930、1934。
-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3721、3725。
-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313。
-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1315。
注意事項
- 申請本計畫之雇主如符合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申請資格者,可併於該計畫申請。
- 每一雇主每年與「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補助措施計畫」提供的其他協助措施(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補助額度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