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001/Upload/1/relpic/10290/44/d32afbb9-1b6b-4d6f-ac32-5ea6a19ebea2.jpg

項目名稱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簡介

為協助事業單位辦理在職員工進修訓練,擴展訓練效益,本署提供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之部分訓練費用補助,以協助事業單位有效投資人力資本。

補助類別

職業訓練-在職訓練

申請條件

  1. 事業單位為民營事業機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政黨),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人數達51人以上者。
  2. 事業單位之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51人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結果為通過以上或辦訓能力檢核表為合格者,且於申請書面資料交寄日仍有效。
    (2)曾獲得「國家人力創新獎」、「國家訓練品質獎」或「國家人才發展獎」。
    (3)申請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經分署認定已具有辦訓能力而不予提供後續訓練課程辦理事宜。
    (4)接受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達3年,且未繼續申請該計畫。

申請流程

【受理申請】
  1. 自每年度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間,向主要訓練所在地之分署申請下一年度計畫。

【申請流程】

  1. 事業單位申請本計畫,應於 補助企業辦理訓練資訊系統 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完成上傳程序。
  2. 事業單位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主要訓練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全年度員工訓練計畫及經費概算總表。
  3. 訓練計畫規劃之相關說明文件。(包含訓練計畫與事業單位營運策略計畫之關聯性、訓練計畫預期效益及事業單位營運策略決策者對訓練計畫之預期效益評價等)
  4. 申請及參加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5. 申請及參加訓練計畫之事業單位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費繳款單及明細表影本。
  6. 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或無欠稅證明影本。
  7. 使用之數位學習平臺及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含學習時數、學習紀錄、學習認證及評量機制等)
  8. 所結合之事業單位共同簽署之聯合訓練授權書及相關辦訓經驗佐證資料。(個別型訓練計畫免附)

給付標準及期限

同一年度可依下列補助類型,擇一申請辦理:
  1. 個別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訓練者,最高補助新臺幣95萬元。
  2. 聯合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聯合訓練,並結合一家以上具產業或區域發展關聯性之事業單位參加者,最高補助新臺幣190萬元。
  3. 產業推升型訓練計畫:以經濟部「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遴選之「潛力中堅企業」與「卓越中堅企業獎」獲獎單位及本部遴選之「國家人才發展獎」、「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等獲獎單位為申請對象,最高補助新臺幣200萬元。

諮詢窗口

  1. 客服專線:0800-777-888 (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8:30)。
  2. 本署所屬分署:
    (1)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352、1381。
    (2)桃竹苗分署:03-48555368,分機1913。
    (3)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3721、3725。
    (4)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313。
    (5)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1316。

注意事項

  1. 企業接受本計畫所提供之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辦理達3年者,本計畫不再受理申請。
  2. 當達第3年時,當年度與前一年度相比,增僱具就業保險加保員工人數達30%以上,或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之每人平均薪資額度提高達5%以上者,得再申請本計畫最多2年服務。

相關檔案